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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增加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的公告2017-03-24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7 年 3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
到董事 6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增加在金融机构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其中承诺保本型额度增加至 65,000 万元,非承诺保本型额度为

5,000 万元,合计 70,000 万元。同时同意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时以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质押。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根据具体情况以临时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使用最高额

不超过 6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非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使用最高

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额度合计为 70,000 万元。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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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资产管理产品,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

    (三)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为 603 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15000 万元,购买非承诺保本型理
财产品余额为 3706 万元,合计 18706 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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