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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7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的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16 年

末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减值迹象、

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工程预付款),计提 2016 年度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18,358,737.62 元,占 201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27%,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    年初至
称        年末计
          提资产   母公                                                东莞宏
                              明珠     利洪      新宝       新东方
          减值准 司                                                  达
          备金额
          (元)
1、应收   15,845,
                                                 ¥1,363,
账款       979.67 677,59              3,681,60            4,627,84   5,495,51
                                                   429.86
                  0.79                2.73                1.72       4.57
          1,513,2
2、其他                                          ¥564,06
            81.15 -48,41     47,511   17,977.1            907,189.   24,950.0
应收款                                               4.78
                  2.31       .73      8                   77         0
3、预付      0.00
账款
          999,476
4、预付
              .80                   999,476.
工程款
                                    80
          18,358,   629,17   47,511 4,699,05     1,927,49   5,535,03 5,520,46
合计
           737.62     8.48      .73      6.71        4.64       1.49     4.5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5.87万元(其中前三季度已经计提1517.00万元,本次年报减值

       318.8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

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

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