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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7 年 7 月 23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并清算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 项 议 案 详 情 请 参 阅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清算并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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