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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08-2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 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

性资金)的情况;(详见附表《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公司本期末无担保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有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许良虎                    郭宝华                       顾其荣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 年半年
                                                  占用方与上市                                              2017 年半年度 2017 年半年度
                               资金占用方                      上市公司核算   2017 年期初          度占用                               2017 年 6 月末      占用形成
                                                  公司的关联关                                              占用资金的利      偿还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方类别                  名    称                        的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原    因
                                                        系                                                    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计
其它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477.18                                                  2,477.18 借款               非经营性

                     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50.00                                                  2,950.00 拨 付 的 募 集 资 金 非经营性
                                                                                                                                                         及借款
上市公司的子公                                                                                                                                1,899.33 借款及代垫款项 非经营性
                     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301.06                                      401.73
司及其附属企业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4,053.14         291.40                                  34,344.54 拨 付 的 募 集 资 金 非经营性
                                                                                                                                                         及借款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5,074.17                                    14,937.74       136.43 借款               非经营性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小计                                                                               56,855.55         291.40                     15,339.47
                                                                                                                                             41,807.48

总计                                                                               56,855.55         291.40                     15,339.47
                                                                                                                                             41,807.48



                             法定代表人:何百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