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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8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如下: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的履行了《审计业务
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将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办公室全
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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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次章程修订的《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特别决议议案将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04)。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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