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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何百祥先生、殷恒波先生、郭宝华

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许良虎先生、顾其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

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

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何百祥,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 年起在本公司工

作,曾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04 年起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何百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何百祥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殷恒波,男,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

九三社员。1984 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1989 年毕业

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物理化学专业,获理学硕士;2001 年毕业于大阪大学,物质生

命专业,获工学博士。主要从事化工、功能材料研究开发工作。现任江苏大学化学化

工学院教授、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无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届
技术委员会委员。殷恒波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殷恒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殷恒波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郭宝华, 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

郭宝华先生为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清华大学化工系高分子所所长、实验室主任。郭

宝华先生目前还担任北京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与人工器官专业委员会主任、中

国生物降解材料协会副理事长,兼任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华

先生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研究,主要领域为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能源高分子材料和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等。郭宝华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郭宝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郭宝华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顾其荣,男,195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本科、党校在职

研究生毕业。曾任扬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扬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扬

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副院长等,曾在江

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在江苏唯悦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兼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镇江泛沃新能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其荣先生为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

    顾其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顾其荣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许良虎,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江苏大学副教授、

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

    许良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许良虎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