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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宝华)2018-03-3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宝华)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 2017 年

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

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

届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共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7 次,列席了 2 次股东大

会,均为亲自出席。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积极参与,提

出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

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独立意见,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

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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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关于公司 2016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豁免

控股股东、朱德洪、朱恩伟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本人通过 10 次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和现场调查,听取有关高管、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介绍,并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

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7 年,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

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3、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是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

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的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技发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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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职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 2013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管聘任、定期报告财务分析、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参与决策并发表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郭宝华

电子邮箱:bhguo@mail.tsinghua.edu.cn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以上为独立董事郭宝华 2017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述职人:郭宝华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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