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百祥 黄磊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电话 0511-88226078 0511-88226078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hongda-chemical.com huanglei@hongda-chemical.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2,324,380.46 441,315,680.63 2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077,906.50 15,135,126.80 -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201,833.58 8,313,200.45 -13.37% 益的净利润(元) 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557,788.88 13,761,380.40 819.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6 0.0350 -6.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6 0.0350 -6.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 1.93% -0.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62,557,428.86 1,193,298,947.46 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92,033,113.27 793,819,086.89 -0.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7,59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38.21% 165,259,343 质押 6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王玉 境内自然人 0.86% 3,700,001 王星雨 境内自然人 0.68% 2,953,800 李山青 境内自然人 0.63% 2,704,101 侯辉兰 境内自然人 0.62% 2,670,800 刘宜林 境内自然人 0.35% 1,515,200 王孜凌 境内自然人 0.26% 1,134,300 袁媛 境内自然人 0.26% 1,117,700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 的说明 之女。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有机硅行业延续了2016年下半年度开始的主要原材料DMC的涨价趋势,公司硅橡胶产品随着原材料涨价 同时上涨,保持了合理的产品盈利空间。 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52亿元,主要因为售价上涨原因同比上升了25.15%。本期实现毛利5595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210万元。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08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本期末资产负债率37.23(如扣除以 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因素,本期末资产负债率为9.46%),保持了较低的水平,财务状况保持了安全和健 康。本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56万元,部分原因是为增加理财收益,增加办理银行理财产品并以其为质押品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应付票据增加9327万元,其余为利润等因素正常增加。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中工厂搬迁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扬中市市政规划 以及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文件(新政发[2018]67号)要求,公司扬中工厂将异地搬迁至安徽省天长市,扬中工厂将在2019 年年底完成整体搬迁,其中硅橡胶生胶车间将于2018年9月1日停止生产。公司扬中工厂将外购生胶生产混炼胶,以保证客户 的产品供应,尽量减少扬中工厂生胶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搬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百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