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9 年 11 月 6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
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 2019-073)。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