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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宏达新材”)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
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委托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

卖人”)公开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明珠”)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拍卖标的”)。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将标的股权以 37,481.94 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
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已流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11 月 7 日、11 月 8 日和

11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以公
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9-069)、《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
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和《关于以公
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9-074)。
    二、第二次拍卖具体安排

    为保证标的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全权处理拍卖后续事宜的议案》,同意并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首次拍卖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的情况下,以不低

于标的股权资产评估价值的 70%对标的股权进行后续拍卖。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管理层审议决定,结合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
况,为推进本次公开拍卖事项继续进行,公司将继续委托拍卖人尽快召开关于
转让标的股权的第二次拍卖会,第二次拍卖底价为标的股权资产评估价值的
85%,即 31859.65 万元。

    根据拍卖人告知,拍卖人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于《扬子晚报》发布关
于转让标的资产的拍卖公告。

    三、第二次拍卖《拍卖公告》具体内容
    拍卖人受宏达新材委托,定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拍卖会。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含下属 3 家全

资子公司 100%股权),上述股权整体转让。拍卖起始价:人民币 31859.65 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00;拍卖会地点:江苏省
扬中市宜禾路 1 号办公楼 2 楼。
    (三)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接受咨询,预约时间查阅资料,标的物现场
看样。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竞买人须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4:00 前支付至以下账号,以到账为准:户名:上海宏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账号:9830007880140000151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
行。竞买人(支付人)支付时请随附姓名或法人名称,身份证号码。
    (五)竞买人应当为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能够依法承

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中国籍自然人或中国境内企业;不接受联合受让,竞买人应
当为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竞买人须具备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并按规定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竞拍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文件;竞买人具有进行本次
交易及签订、履行相关协议的权利和权限,若受让方为企业的,其在现阶段应已

合法有效且不会被撤销的取得和完成为参与本次交易及签订、履行相关协议而应
当取得和完成的一切手续和程序;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一定行
业经验和经营实力,具有促进标的资产持续发展和改善生产经营的能力;竞买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具备
良好的商业信用;竞买人应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竞买人须确认,

其已经阅读并知悉宏达新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告、
委托公开拍卖机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江苏明珠资产、负债、人员、
业务、生产、诉讼仲裁、历史沿革等事项的现状(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
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
该等风险向宏达新材主张任何权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将与宏达新材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配合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并提供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
    (六)竞买人凭保证金支付凭证及相关资料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
00 前在拍卖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七)咨询电话:021-64036081;联系人:乐先生;025-86895888;联系人:
许小姐。

    《拍卖公告》的具体内容以拍卖人在《扬子晚报》发出的公告为准。

    四、关于拍卖江苏明珠资产事项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根据拍卖结果最
终确定江苏明珠资产受让方、受让价格等相关事宜,具体执行结果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一)拍卖风险
    本次交易为公开拍卖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
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拍卖底价调整后,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格仍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待

公开拍卖结果才能最终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

    公司将根据拍卖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扬子晚报》上的《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