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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0-04-0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
水平,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
过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按月发放。
    2、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
    在公司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每年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职务                     津贴范围
             1              董事                      10-15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组
成。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职务                     基本年薪范围
             1                   董事长                        40-50
             2      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35-45
             3             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                  25-30
             4                   总经理                        35-45
             5                  副总经理                       30-40
             6                 董事会秘书                      30-40
             7                 财务负责人                      25-35

注:(1)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基本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2)上述人员在分、子公司任职的,可在分、子公司领取基本年薪(合计基本年薪不得

超过上述基本年薪范围)、津贴、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由经营考核指标绩效奖金及专项考核指标绩效奖金构成。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具体绩效薪酬依据各年度经
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我们认为,董事会拟
定的董事和高管薪酬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计划与公司

经营业绩、行业状况、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等相适应。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
酬议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