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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0 年 4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0-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