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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0 年 4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