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1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发
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其公司
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其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