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及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
                   及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
要,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五角场支行申请贷款 1000 万元,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为上海观峰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华路 1501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杨鑫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粮油),生产加工通讯电路板,销售
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观峰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7,801,686.02                  67,028,323.80

负债总额                           183,141,226.94                   8,774,413.12

净资产                              74,660,459.08                  58,253,910.68

         项目             2020 年前三季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78,912,237.18                  48,621,722.13

利润总额                            21,845,939.55                  13,670,363.67

净利润                              16,406,548.40                  10,603,906.06

    注:2019 年财务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前三季度
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观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观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之间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借款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总借款期限:壹年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之间
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保证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
为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并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 2020 年度内向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该
授权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于为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
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383 亿元人
民币,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06,422,773.14 元的 19.58%;其中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8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9.58%。

    本次所述担保全额发生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48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06,422,773.14 元的 20.99%;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8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9%。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