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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
期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
鑫、周军、张雨人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华、董红
曼两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聘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
分之一且候选人中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以上候选
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
任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
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
管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王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历,具
备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至 2010 年于艾利(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泰科国际集团阿莱德金属制品(常熟)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至今任迈普集团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
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
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2、董红曼,女,生于 1970 年 0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董
红曼女士曾任职于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上海麦其知识产权事务所法务,2019 年 6 月至今在上海德禾翰
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董红曼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红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红曼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杨鑫,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担任上海翔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担任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
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杨鑫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
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鑫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上海
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22,1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2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杨鑫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周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位。
199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31021 部队历任参谋、处长等职务,
2018 年 6 月部队转业后至 2019 年 2 月为自由职业者,现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任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任上海鸿翥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任佩艾德军健(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周军先生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军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雨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职于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雨人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
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雨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