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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
要,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
上海观峰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华路 1501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杨鑫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粮油),生产加工通讯电路板,销售
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观峰 100%股权
   上海观峰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9,905,520.25                   67,028,323.80

 负债总额                      169,428,342.91                    8,774,413.12

 净资产                         80,477,177.34                   58,253,910.68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90,376,091.71                   48,621,722.13

 利润总额                       28,491,370.95                   13,670,363.67

 净利润                         22,223,266.66                   10,603,906.06

   注:2019、2020 年财务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海观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观峰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合同

   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乙方: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债权确定期间: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

   2、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元)和相应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
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之和;

    保证范围: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
为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并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 2020 年度内向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该
授权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于为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
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13 亿元人
民币,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9,118,557.09 元的 19.93%;其中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1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9.93%。

    本次所述担保全额发生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1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9,118,557.09 元的 19.93%;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1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3%。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