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出通
知,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杨鑫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承诺的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
号 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杨鑫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