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
出通知,经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同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
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请豁免承诺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豁免承诺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
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