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1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
法》”)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
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上海观峰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
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申请总金额2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有助于提高公司的
融资效率和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将遵循规范合
法的
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华   董红曼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