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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本公司 8,766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司法拍卖。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拍卖起   拍卖到                 拍卖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拍卖人
名称                                                 始日     期日                 轮次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上海
鸿孜
                                                                      江苏省镇
企业                  86,460,0   98.63%            2021-0   2021-0
             是                           19.99%                      江市中级     一拍
发展                     00        %                9-22     9-23
                                                                      人民法院
有限
公司
上海
鸿孜
                                                                      江苏省镇
企业                  1,200,00                     2021-0   2021-0
             是                   1.37%    0.28%                      江市中级     一拍
发展                     0                          9-22     9-23
                                                                      人民法院
有限
公司
           (二)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详见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本次拍卖已流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鸿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数量为 8,766 万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7%。目前上述股份均已
被冻结、轮候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本次拍卖流拍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公司股份后续处理的
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结果。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