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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满足自身生产
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申请贷款 1000 万元,由公司及公司前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为上海观峰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续上海观峰与农业银行签订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及关联方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通
知,其同意为上述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人民币柒佰玖拾玖万玖仟元整元整的保证。
江苏伟伦不就本次担保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江苏伟
伦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江苏伟伦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66131172XB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朱恩伟


    注册资本:8,69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伟伦股权结构:朱恩伟个人持股 100%。


    江苏伟伦直接持有 125,735,743.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9.07%,系公司

控股股东。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债务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上海观峰之间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签署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010120210000379),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柒佰玖拾玖万玖仟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合同生效:自本合同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担保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的借款提供担保且上述担
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发展的支持,前述担保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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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本次担保事项予以认可,认为本次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
公司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关联交
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可免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江苏伟伦对上海观峰向农业
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人民币柒佰玖拾玖万玖仟元整的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各方将于协议签署生效后办理相关担保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可免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83 亿元人民币,
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9,118,557.09 元的 20.85%;其中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83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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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所述担保全额发生后,对上述担保金额无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无变化;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亦无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中涉及的融资租赁项目欠款与
银行机构贷款待偿还余额为 11,498,900.00 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江苏伟伦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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