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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1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代董事长张雨人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
 9:15至2021年12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栋1703室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0,176,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0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5,736,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0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4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6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9、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1.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1.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符晓兵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3.02.候选人:选举邱云锋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符晓兵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3.02.候选人:选举邱云锋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委派梁翰林律师、肖愈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委派律师
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