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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2022-04-30  

                                           上海宏达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各期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现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一批固定
资产入账基础存在错误,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列报错误,因此对2019
年和2020年年报进行追溯调整。
   二、 具体会计差错的内容
    2019年公司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东方”)从江
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原宏达新材子公司,2019年
对外出售)购买一批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标的在交易前一直由东莞新东方使用,买
卖双方未办理实物资产的交割,加之买卖协议签订不完善,导致财务入账后个别固
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买卖双方一直在沟通解决方案。公司编制2021
年年报过程中,对机器设备进行了盘点、梳理和账实核对,对于2020年度无偿使用
江苏明珠的机器设备计提租金1,380,000.00元后,最终与江苏明珠达成一致意见,江
苏明珠退还公司设备购买款7,404,758.68元,上述事项形成了会计差错。
    2019年11月30日宏达新材以公开拍卖方式,将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100%股权转
让给自然人施纪洪。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次日至
标的股权转让交割日(2019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间,标的公司的收益和亏损均由
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交易对价不再调整。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明珠2019

                                     3
年12月销售给东莞新东方这批固定资产所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归江苏明珠和施纪
洪,不应再在合并报表中进行抵消,但是公司在编制2019年年报时对该笔交易进行
了合并抵消处理,抵减了固定资产和资产处置收益12,817,981.28元;2020年合并报表
中 抵 减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536,183.15 元 、 固 定 资 产 12,817,981.28 元 、 营 业 成 本
1,281,798.13元。
     上述事项导致2019年、2020年合并报表列报错误。
     公司在编制2021年年报时,对上述错误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财务报表调增其
他应收款8,784,758.68元,调增固定资产4,033,222.6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2,817,981.28
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2,817,981.28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2,817,981.28
元。对2020年财务报表调增其他应收款7,404,758.68元,调增固定资产3,075,837.40元,
调增未分配利润10,480,596.08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0,480,596.08元,调
增营业成本2,337,385.20元。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应收款                           109,004,622.31              8,784,758.68      117,789,380.99

固定资产                             115,083,145.62              4,033,222.60      119,116,368.22

未分配利润                           -782,298,820.11            12,817,981.28      -769,480,838.83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706,422,773.14             12,817,981.28      719,240,754.42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19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85.26      12,817,981.28    12,835,566.54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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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应收款                       9,513,239.47      7,404,758.68       16,917,998.15

固定资产                       102,319,050.35      3,075,837.40      105,394,887.75

未分配利润                    -729,603,036.16     10,480,596.08      -719,122,440.08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759,118,557.09     10,480,596.08      769,599,153.17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0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779,726,701.30       2,337,385.20       782,064,086.50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
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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