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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会计政策调整事项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
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根据财务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
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