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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宏达: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2-08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近日收到徐国兴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
谢。徐国兴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燕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为止。
    王燕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燕杰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联系地址
                                         中港汇 2703
                       电话              021-64036071

                       传真           021-64036081*8088
                     电子邮箱      wangyanjie@002211sh.com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王燕杰先生,1985 年 9 月出生,汉族,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毕
业于宁波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9 年 8 月
至 2020 年 2 月,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经理;
后任职于杭州千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燕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