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宏达: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2-10-2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
    经对王燕杰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王燕杰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燕
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故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王燕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


            许良虎                             顾其荣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