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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
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17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477,59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1326%。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23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728%。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263,268,060股,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3.2251%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214,327,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9076%。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已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3,350,000 股,
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的总股本为 1,133,552,165 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三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7,595,400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22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815%;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关于制定《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22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815%;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2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81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22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815%;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2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81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2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81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5《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7,5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22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815%;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莹、李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
范运作指引》、《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