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下午 5:00 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马炳怀主持会议。
公司部分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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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
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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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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