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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
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止 2018 年度末已计
提坏账准备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核销资产总额共计 55,646,740.02 元,其中,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 12 笔,金额共计 4,583,771.69
元予以核销; 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经法院执行
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并未发现欠款单位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其他应收款-大冶
有色瑞鑫铜业有限公司金额 51,062,968.33 元予以核销。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
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共计 55,646,740.02 元,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核
销资产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核销资产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