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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融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0-13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
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的独立
性及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 2019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
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
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
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
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
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
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
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
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19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58 人,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9 人,从业人员总数为 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忻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
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沈彦波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
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大华所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035.34 万元,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
173,240.61 万元,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73,425.81 万元,2019 年度审计公司
家数为 18,858 家,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 319 家。具备涉及公司所
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王忻,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
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
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忻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
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沈彦波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
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2020 年度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截至披露日)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次                 无               1次

  行政监管措施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1次               2次                 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
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
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