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澄清公告2014-01-14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4 年 1 月 2 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2014 年 1 月 11 日《证券日报》刊登了题为《特尔佳涉嫌信披违规 专
家直指财务数据有问题》的文章,对公司提出了以下质疑: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公告以 5600 万元挂牌取得西安地块,而该地块竞买
时间截止日是 201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早已获得土地,却将消息捂了 3 个月才公
告,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2、公司披露的 201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问题。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立即展开核实、澄清工作。经
核实后,公司对上述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做出澄清及说明如下:
1、公司早已获得土地,却未及时公告的情况不属实。
2012 年 8 月 15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在其官网上刊登了西土出告字
[2012]103 号公告,挂牌出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 FD1-5-1、FD1-5-4、
FD1-5-3 号的 3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地籍编号为 FD1-5-1 的地块,位于
西安沣东新城建章四路以西、丰产三路以南、丰产二路以北,净用地面积为
136752.94 平方米(折合 205.129 亩,不含代征道路 54.389 亩、代征绿地 51.874
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年期为 50 年。该地块的挂牌期限为 2012 年 9
月 10 日至 21 日,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19 日下午 4 时整;竞买报
价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1 日下午 4 时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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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沣渭新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
议案》。详见公司 2012 年 8 月 30 日公告 2012-0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
上述地块在挂牌期间,由于涉及上访问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时决定中止
挂牌出让。
2012 年 9 月 19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在《西安晚报》上刊登《公告》,内
容如下:“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发布西土出告字〔[2012]103
号公告,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沣渭新区分局挂牌出
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 FD1-5-1、FD1-5-4、FD1-5-3 号的 3 宗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现因涉及上访问题,我局决定中止上述 3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挂牌出让,恢复挂牌时间另行通知。”
2013 年 3 月 9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在《西安晚报》刊登了《恢复挂牌
公告》,公告内容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发布西土出告字
[2012]103 号公告,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至 21 日
挂牌出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 FD1-5-1、FD1-5-3、FD1-5-4 号的 3
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因村民上访中止挂牌。经协调处理,村民安置补偿问题已解
决,现重新挂牌。挂牌期限为 2013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2 日的工作时间;受理
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下午 4 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
为 2013 年 3 月 22 日下午 4 时整。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3 月 22
日参加了 FD1-5-1 地块的挂牌竞价,并以 5600 万元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
201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及时公告了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
存在媒体报道所指早已获得土地的情形。
2、公司披露的 201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问题
经公司核实,实际情况为公司 2011 年度全部采购金额为 21,241.73 万元,
201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为 13,431.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
例为 63.23%。不存在媒体报道所指采购数据暴增的问题。
在 2011 年年度报告中将当年度全部采购金额 21,241.73 万元披露为前五大
供应商采购金额,201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应为 13,431.3 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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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 63.23%。就此问题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2014-006《更正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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