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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1-2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均低于三分之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未获通过。否决议案为:议案一《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议案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及十一项子议案、议案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议案四《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该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慧民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171 人,代表股份 124,103,83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0.244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
份 52,513,23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491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61 人,
代表股份 71,590,60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75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应邀
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620,9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047%;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284,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5)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6)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780,4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332%;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125,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497,1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50%;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408,7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7,1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3%。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0,497,1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50%;反对票 53,197,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57%;
弃权票 408,7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7,1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3%。
    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清、荣姗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