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2014-03-19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2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3月15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
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现持有
本公司20.24%股份的股东凌兆蔚先生于2014年3月17日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
提案。
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出以下临时议案:提名王探宝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股东凌兆蔚先生的提案符合本公司章程有关临时提案的规定,并
同意将提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供股东审议。
增加以上议案后,结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更新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1.1 关于选举张慧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凌兆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黄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陶孝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选举
1.5 关于选举范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选举王探宝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2.1 关于选举黎春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温胜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王探宝女士的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4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王探宝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更新后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4年3月19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8 日
附件:王探宝女士简历
王探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生,本科。曾任建设
银行深圳分行法律顾问室主任、华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广东宏俊威伟律师
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安泰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王探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探宝女
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无其他公司任职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