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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王探宝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4-03-19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王探宝女士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对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出的临时议案:提名王探宝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如下:


    一、股东凌兆蔚先生本次换届的提名人具有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书面同意。
    二、经审阅王探宝女士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王探宝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名王探宝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同意将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出以下临时议案:提名王探宝女士作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石泉、王苏生、范晴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