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锦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 任凌兆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 序合规。因此,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范晴、王苏生、崔军 201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