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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5-10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通嘉
    里”)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
    关于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创通嘉里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通过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智盈9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智盈9号”)于2017年5月2日-2017
    年5月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72,600股,占
    总股份的1.34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份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2017 年 5 月 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3.65      13,700        0.0067

                2017 年 5 月 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3.40      154,900       0.0752
  创通投资
              2017 年 5 月 4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3.15      107,000       0.0519
(智盈 9 号)
                2017 年 5 月 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91      838,400       0.4070

                2017 年 5 月 8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69     1,658,600      0.8051

    合计              ——              ——          ——     2,772,600      1.3459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创通嘉里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
    人创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创通嘉里      30,000,913        14.5636         30,000,913        14.5636
  创通投资
                  5,579,480        2.7085         8,352,080          4.0544
(智盈 9 号)
    合计        35,580,393        17.2720         38,352,993        18.6180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后续增持计划
     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基于战略性投资公司的目的,在未来十二
 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且不高于2300万股,并
 及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
 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