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20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亲自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
土地方案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土地储备中心就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四路以西、丰产三路以南、丰产二路以
北[地籍编号为 FD1-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36,752.94 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签订相关土地收储协议,收储总价款应包括西安特尔佳取
得该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和配套费及西安特尔佳就该土地已缴纳的土
地使用税、已完成的地质和文物勘探费等,预计约人民币 7,748 万元,经公司财
务部门测算,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价
款的最终确定以双方签署的相关土地收储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就该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处置西安
子公司土地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