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关于披露中介机构意见的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3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中介机构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
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参见 2017 年 6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
告》(公告编号:2017-029)。现将涉及本次问询函回复的相关中介机构意见全
文披露,详情参见 2017 年 6 月 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