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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二)2017-06-15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分
别收到了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粤美特”)、
股东凌兆蔚先生《关于向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提
出临时提案的通知》,两位股东的具体提案如下:
    (一)股东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的提案:
    1、提名许锦光先生、孙伟先生、范安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2、提名崔军先生、李广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姚红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股东凌兆蔚先生的提案:
    1、提名靳宏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胡春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朱立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
查,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 9,622,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67%;股东凌兆蔚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18,17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上述两位股东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及程
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
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前海粤美特、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出的上述提案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案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
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
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股东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简历详情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 项 未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6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三)》(公告编号:2017-03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前海粤美特提名:

1、许锦光:男,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进修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民营经济学院。201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1993 年至今任深圳市粤美特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
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光彩事
业促进会副会长等职务。
    许锦光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控制的公司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89,129 股、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622,983 股、其夫人王楚兰持有公司股份 1,459,047 股、其女儿许莉琪持有公司
股份 1,408,150 股;许锦光先生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粤美
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孙伟: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曾任铁道
部大同机车工厂厂长秘书、江铃集团深圳江铃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丹璐
实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2308.HK)总经理、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先后兼任第三届政协
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委员、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创新思想库特聘研究员、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客座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深圳研究院客座教授、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2012-2013 年度特邀创业导师、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专家等社会职
务。
    孙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范安朋: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法学本
科在读。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
任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商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
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法务工作。
    范安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兼法务,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名:
1、靳宏业:男,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
经济与金融本科及硕士学历。现任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分管人事
行政、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务。
    靳宏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前海粤美特提名:

1、崔军: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法学硕士
学历,一级律师。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法律顾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知识产权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专利协会常
务副会长、深圳国际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副
会长、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任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专利代表人、深圳大学工程师、
广东敏于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广东
安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
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崔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广洪: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本科学历。
现任深圳市六合泰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中车集团武昌车辆厂工
艺科副科长、广东番禺隆辉集团高级工程师、长园集团电子总部总工程师、东莞
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李广洪先生目前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
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广洪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名:
1、胡春元: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国
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副董事长及管理合伙人,现兼任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港股:535)
独立董事、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48)独立董事、香港立
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及技术委员会委
员、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深圳市水务局廉政监督委员会委员;
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及合伙人、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及执行合伙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管理合伙人、广东
省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
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春元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前海粤美特提名:

1、姚红云:女,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曾任山东省化工技师学院财务,2010 年至今任深圳市粤美特石油化工有
限公司财务。
    姚红云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深圳市粤美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
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中禁止监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股东凌兆蔚先生提名:

1、朱立行: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
会计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历。现任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曾任浦发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行长、华润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总经理、深圳市同心科创金融服务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等职务。
    朱立行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监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