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8
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
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2名,监事姚红云女士
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已委托职工代表监事王丹女士代为出席并行
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57)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