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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该公告中的后续增持计划内容为:创通
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基于战略性投资公司的目的,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
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且不高于2,300万股。详情参见公
司于2017年5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通投资”)、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关于完
成增持特尔佳股份承诺事项的通知》,截至2018年5月7日,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
动人创通投资通过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智盈9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
“智盈9号”)和创通实业已在承诺期内完成了上述增持承诺。
    创通嘉里及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创通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2209
法定代表人          连宗敏
注册资本            1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TXFF5K

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
                       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通讯工程;网络工程;
                       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开发;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
                       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开发。
 股权结构              蔡婉婷出资比例为30%、广东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0%、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0%。



       创通实业及智盈9号于2017年5月9日-2018年5月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08,9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752%。增持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份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元/股)      (股)     比例(%)
              2017 年 5 月 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97    1,136,522      0.5517

              2017 年 5 月 1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3.80       18,200      0.0088

              2017 年 5 月 1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72       39,300      0.0191

              2017 年 5 月 1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84       14,200      0.0069

              2017 年 5 月 2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58       60,000      0.0291
  创通投资
(智盈 9 号) 2017 年 5 月 2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2.57      338,800      0.1645

              2017 年 5 月 24 日   集中竞价交易                                 0.0236
                                                        22.71       48,700
              2017 年 5 月 2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0.0305
                                                        22.76       62,9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0.0123
                                                        22.39       25,300
              2018 年 1 月 18 日   集中竞价交易                                 0.0131
                                                        15.83       27,000
              2018 年 1 月 1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5.83                   0.0110
                                                                    22,600
 创通实业     2018 年 5 月 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2.34                    0.1046
                                                                   215,400
    合计              --                 --           --         2,008,922       0.9752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创通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创通嘉里           30,000,913            14.5636     30,000,913             14.5636
  创通投资
                      8,352,080             4.0544     10,145,602              4.9250
(智盈 9 号)
  创通实业                    0                 0         215,400              0.1046

    合计             38,352,993            18.6180     40,361,915             19.5932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持承诺完成情况
    自2017年5月9日至本公告日,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创通实业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达2,008,9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752%,符合公司于2017年5
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增持计划中的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创通实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创通实业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如继续增持,将及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