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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8-0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尽职调查阶段,该事项最终付诸实践与否、
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姜天
亮先生及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直
接及/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不少于 51%的股权。姜天亮先生及标的公司其他股
东拟向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使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预计该交易
事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标准,将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拟收购深圳
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及相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自《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司分期向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定金人民币 1.5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
亿伍千万元),其中,《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6,000 万元,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00 万元,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6,000 万元,作为本次重组的担
保。
    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30 日向本次交易对方姜天亮
先生支付定金累计人民币 9,000 万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姜天亮先生支付最后一笔定金人民
币 6,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向本次交易对方姜天亮先生支付定金共计
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所有定金。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
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并已启动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事项。


       三、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
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上述《框架协议》为各方经
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等。因此,本次交易最终付诸
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框架协议》,公司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1.5 亿元。若
公司单方面放弃本次重组的,则定金归本次交易对方所有;本次交易对方单方面
放弃本次重组的,则本次交易对方应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非因各方原因导致本
次重组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未完成,且各方未达成延后本次重组完成时间的合
意并签订相关书面文件的,则本次交易对方向公司返还定金,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同时本协议终止,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发现标的
公司的经营、财务、税务、合规等事项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本次重组无法实现的;
(2)本次重组未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3)本次重组未获得标的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4)本次重组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获得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5)本次重组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6)根据本协议第 6.3 条
的约定本协议终止的;(7)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次重组无法实施的;(8)其他。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向本次交易对方姜天亮先生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