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下进行变动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
控制下进行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尔佳”)的第
一大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智盈 9 号单
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智盈 9 号”)持有的特尔佳 10,145,602 股股份(约占
特尔佳总股本的 4.9250%)。本次股份变动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
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创
通投资的通知,创通投资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获得其一致行动人智盈 9 号持有的特尔佳 10,145,602 股股份(约占特尔佳总股本
的 4.92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一)创通投资本次从智盈 9 号处取得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 交 易 股 数 占特尔佳总
(元) (股) 股本比例
创通投资 2019 年 8 月 26 日 大宗交易 8.30 10,145,602 4.9250%
合计 - - - 10,145,602 4.9250%
本次交易完成后,创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增至 40,146,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4886%。
(二)智盈 9 号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创通投资情况:
股东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 交 易 股 数 占特尔佳总
(元) (股) 股本比例
智盈 9 号 2019 年 8 月 26 日 大宗交易 8.30 10,145,602 4.9250%
合计 - - - 10,145,602 4.9250%
本次交易完成后,智盈 9 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创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智盈 9 号、创通
嘉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合计持有特尔佳 40,361,915 股股
份,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 19.5932%。其中创通投资持有特尔佳 30,000,913 股股
份,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 14.5636%;创通投资通过智盈 9 号持有特尔佳 10,145,602
股股份,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 4.9250%;创通实业持有特尔佳 215,400 股股份,
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 0.1046%。
创通投资、智盈 9 号、创通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连宗敏女士,详情可参见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创通投资取得其一致行动人智盈 9 号所持特尔佳股份后,公司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种类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人民币 无限售条
创通投资 30,000,913 14.5636% 40,146,515 19.4886%
普通股 件流通股
人民币 无限售条
智盈 9 号 10,145,602 4.9250% 0 0
普通股 件流通股
人民币 无限售条
创通实业 215,400 0.1046% 215,400 0.1046%
普通股 件流通股
合计 - - 40,361,915 19.5932% 40,361,915 19.5932%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股份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创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本次股份变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
对自身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结构进行调整;创通投资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加其在特尔佳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公司第一
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变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创通投资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创通投资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
特尔佳股份。
创通投资进行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上述承诺,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5、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
制度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