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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
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2 人,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44,006,01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362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 人,经确认,
出席现场会议的 2 位股东均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0 名,代表股数 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2 人,代
表股份 44,006,0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3621%;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2 人,代表股份 44,006,0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362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系本次非
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嘉里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
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说明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005,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需
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5,400 股,需回
避表决。创通投资及创通实业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故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
的情况。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苏、周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