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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大为股份”)与欧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乐香港”)、深圳
市欧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乐智能”)、冯秋宏、冯秋波签署了《关
于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600 万元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欧乐”)增资,欧乐香港以自有资金折合人民币 1,400 万元对四川欧乐增资。
增资完成后,四川欧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6,000 万元,
公司将持有四川欧乐 60%的股权,四川欧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
进展公告》,四川欧乐收到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
记通知书》,欧乐香港受让欧乐智能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冯秋宏合计持有的
四川欧乐 100%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四川欧乐增资事项
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公司持有四川欧乐 60%股权,四川欧乐成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进展情况
    (一)《投资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根据公司与欧乐香港、欧乐智能等相关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关于合作经
营的相关约定,《投资协议》生效后,相关方还需完成以下事项:
    1、欧乐智能应根据四川欧乐需要将欧乐智能的部分员工转移、聘请至四川
欧乐,并完成与四川欧乐确立劳动关系;
    2、欧乐智能应当提供《无形资产清单》并与四川欧乐签署相关授权协议,
无偿向四川欧乐授权使用生产经营所需的有关专利、商标以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
产,后续欧乐智能取得的与四川欧乐生产经营所需相关的专利、商标以及专有技
术等无形资产应在获得所有权后30日内无偿授权给四川欧乐使用;上述无形资产
的授权期限应不低于3年,且未经四川欧乐同意不得在授权期限内撤销授权、不
再授与第三方(协议各方根据业务需要同意的除外)。
    3、欧乐智能应完成四川欧乐从产品类型、品牌、销售范围等方面的划分,
具体划分范围经各方协商可进行调整。欧乐智能应在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提供《避
免同业竞争之市场划分》文件。
    (二)《投资协议》相关约定的进展
    近日,四川欧乐已完成与欧乐智能就《投资协议》中涉及的员工名单、避免
同业竞争之市场划分文件的确认及签署工作。
    2021 年 4 月 9 日,四川欧乐与欧乐智能就《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无形资产
清单涉及的授权事项签署了《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各方:
    1、甲方(授权方):深圳市欧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
    2、乙方(被授权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专利授权许可
    1.1 甲方同意将其作为权利人的专利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具体许可实施的专
利详情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1           手机(M28)         外观设计   2019303824702         2020-01-21


   2           手机(M18)         外观设计   2019303825283         2020-02-21


   3          手机(Apex2)        外观设计   2018301914945         2019-01-08


   4          手机(Apex1)        外观设计   201830191495X         2019-01-08


   5            手机(2)          外观设计   2017306426106         2018-11-09


   6            手机(5)          外观设计   2017306414306         2018-08-28


   7            手机(3)          外观设计   2017306414378         2018-08-28


   8            手机(4)          外观设计   2017306421456         2018-08-28

          一种全面屏智慧手机伸缩
   9                               实用新型   2019204005820         2019-10-25
            摄像头的安装机构

          一种全面屏智能手机屏下
   10                              实用新型   2019204012044         2019-10-18
            指纹识别的防水机构


        1.2 该等专利的许可方式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
        1.3 该等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的产品;(或者)使
 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
 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4 本合同约定之专利使用许可【不收取】许可使用费。
        第二条 注册商标授权许可
        2.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注册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具体许可商标及许可使
 用的商品/服务见下表:
                                                                           是否共
序号 申请号/注册号     商标名称    商标类别   许可使用之商品/服务
                                                                           有商标
已注册商标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
 1     22428102                第 9 类 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否
                                        计算机;手机用 USB 线;耳机;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
                                       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2     24077003                第9类   导航仪器;计算机;手机;手机用       否
                                       USB 线;照相机(摄影);耳机;
                                                    眼镜;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照相
                                       机(摄影);眼镜;计算机软件(已
 3     24079074                第 9 类 录制);计算机;手机;导航仪器; 否
                                       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机用 USB 线;
                                                    耳机;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照相
                                       机(摄影);眼镜;计算机软件(已
 4     38667200                第 9 类 录制);计算机;手机;导航仪器; 否
                                       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机用 USB 线;
                                                    耳机;

申请中的商标

                                       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计算机
                                       外围设备;导航仪器;计算机;照
 5     43627867                第 9 类 相机(摄影);智能手机;电话机; 否
                                       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电池充
                                              电器;电话耳机;

                                       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计算
                                       机;导航仪器;电话机;电池充电
 6     44197987                第9类   器;智能手机;电话耳机;照相机       否
                                       (摄影);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
                                              计算机外围设备;



     2.2 本合同约定之商标使用许可之性质均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
     2.3 本合同约定之商标使用许可【不收取】许可使用费。
       第三条 软件著作权授权许可
       3.1 甲方同意将其作为权利人的软件著作权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具体授权许
可的软件著作权详情如下表: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1         智能数字式手机指纹拍照软件 V1.0      2018SR153282   2018-03-08

   2         智能数字式手机手势唤醒软件 V1.0      2018SR152390   2018-03-08

   3        智能数字式手机浮窗接听电话软件 V1.0   2018SR152976   2018-03-08

   4         智能数字式手机移动通信系统 V1.0      2017SR677458   2017-12-11


       3.2 本合同约定之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之性质为非专有使用权。
       3.3 本合同约定之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之具体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
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其它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权利。
       3.4 本合同约定之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不收取】许可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本合同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合法
使用该等知识产权。
       4.2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
许可的商品范围及地域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3 乙方对本合同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享有使用权,但未得甲方同意,乙方
不可将上述知识产权许可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授权许可之登记备案
       5.1 甲乙双方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共同向知识产
权局、商标局等主管部门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的使用许可登记备案,
甲方须积极提供上述登记备案所需的所有资料。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6.1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
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


       上述《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合同》授权许可的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所涉及的
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合同》的
签署,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四川欧乐未来的发展创造
了有利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