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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林)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年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0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肖林          13       12         2        0               否
    2、出席2020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0 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肖林                          4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第四届董事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2020 年 2
 1                  会第二十五   2、关于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同意
         月 25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会第二十六                                       同意
         月 17 日                事项。
                    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   要;
        2020 年 4
 3                  会第二十七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2 日
                    次会议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6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4                  会第二十八                                       同意
         月4日                   3、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
                    次会议
                                 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6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5                会第一次会                                         同意
         月 29 日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议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7                 关于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事
 6                会第二次会                                         同意
        月 31 日                 项。
                  议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
 7                会第四次会                                         同意
        月 24 日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
                  第五届董事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0 年 11
 8                会第六次会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同意
        月 23 日
                  议             计。
                  第五届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2020 年 12
 9                会第七次会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同意
        月 14 日
                  议             见。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12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10               会第八次会                                         同意
        月 28 日                 见及独立意见。
                  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未发现异常
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
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1257814050@qq.com


   2021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肖 林
                                                       2021 年 04 月 27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东升)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
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0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东升       13       13          0        0               否
    2、出席2020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0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孙东升                       4                         4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关于公司资产核销事项的独立
1                 第二十五次会                                 同意
        25 日                    意见;
                  议
                                 3、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2                 第二十六次会                                    同意
         17 日                      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2 日
                  议                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
                                    立意见;
                                    5、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
                                    意见;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
     2020 年 6 月
4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见;                          同意
          4日
                  议                3、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的独
                                    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
     2020 年 6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见;
5                                                                 同意
         29 日    第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
6                                                                 同意
         31 日    第二次会议        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同意
     2020 年 8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7                                   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4 日    第四次会议
                                    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 同意
      2020 年 11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意见;
8
       月 23 日   第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同意
         2020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
9                                       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月 14 日    第七次会议
                                        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同意
10
          月 28 日    第八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
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投资
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
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
换届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二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0 年度
经营计划事项及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有效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共参加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述职报告情况评价,审议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
员2019年度薪酬、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修订《薪酬管
理原则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
议,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公司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定
期财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dssun@szvc.com.cn。


    2021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东升
             2021 年 04 月 27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卓彬)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年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0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林卓彬      13         13            0     0             否

    2、出席2020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0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林卓彬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第四届董事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2020 年 2
1                   会第二十五   2、关于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同意
         月 25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会第二十六                                    同意
         月 17 日                事项。
                    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     要;
        2020 年 4
3                 会第二十七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2 日
                  次会议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6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4                 会第二十八                                         同意
          月4日                  3、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
                  次会议
                                 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6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5                 会第一次会                                        同意
         月 29 日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议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7                关于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事
6                 会第二次会                                      同意
         月 31 日                项。
                  议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7                 会第四次会                                      同意
         月 24 日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
                  第五届董事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0 年 11
8                 会第六次会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同意
         月 23 日
                  议             计。
                  第五届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2020 年 12
9                 会第七次会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同意
         月 14 日
                  议             见。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 12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10                 会第八次会                                  同意
          月 28 日            见及独立意见。
                   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
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主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
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闲置厂房出租、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了解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
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
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szlzb@163.com。


    2021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卓彬
                                                       2021 年 04 月 27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 军)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后,
本人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0年度,在本人的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董
事会、2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0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0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崔军        4        3          1         0              否
    2、出席2020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
        姓名                                               列席次数
                                  数
        崔军                        2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关于公司资产核销事项的独立
 1                  第二十五次会                                   同意
          25 日                      意见;
                    议
                                     3、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2                  第二十六次会                                    同意
          17 日                       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预案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十七次会                                    同意
          22 日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
                                      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
                                      立意见;
                                      5、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
                                      意见;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
       2020 年 6 月
 4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见;                          同意
           4日
                    议                3、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
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法律
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共组织并
参加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述职报告情况评价,审议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原则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cj64@163.net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换届选举,换届后,本人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在任期内工作的支持,谢谢!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 军
                                                        2021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