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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文件,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范围,有利于进
一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有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其业务
的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有效确保
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强先生履历及签署的书面承诺等
资料,我们认为何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的书面同意。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何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孙东升                  林卓彬                 肖 林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