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
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
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
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
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
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
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
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
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
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将少数股东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已完
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026,786.04 90,075,211.54
负债总额 86,839,496.77 62,058,431.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6,187,289.27 28,016,779.65
项目名称 2021 年 1-7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373,928.43 191,879,991.72
利润总额 9,747,407.80 11,664,952.09
净利润 8,081,221.59 12,781,922.50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
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
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
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 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06%,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14,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99%;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11.4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
为 5,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12%。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300 万元,芯汇群可用担保
额度余额为 1,7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
元,芯汇群可用担保额度余额为 7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
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支
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
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上述
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 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
额度及余额均为 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
对应的担保金额为 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芯汇群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