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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
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6 人,代表股
份数量 65,565,6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8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经确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 2 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4 名,代表股份数量 1,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2 人,代
表股份数量 65,564,3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7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203,6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234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56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系本次非
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已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嘉里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15,400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王梦瑶;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